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轉移固體廢物(不含危險
時間:2020-10-21 08:39:13 點擊次數: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(2020年修訂)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,從我省轉移固體廢物出省利用的,轉移利用單位應在固體廢物轉移出省前,將有關材料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。現將有關備案要求通知如下:
備案材料應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,材料目錄詳見附件。郵寄地址:濟南市經十路3377號;郵編:250101;聯系電話:(0531)66226693。
請各市生態環境局及時將有關要求告知轄區內相關企業,并督促轉移固體廢物出省利用的單位按照要求履行備案程序。省生態環境廳收到備案材料后,將依法向接受地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報備案信息。國家出臺轉移固體廢物出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利用備案的具體規定后,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備案材料目錄
山東省生態環境廳
2020年9月15日